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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亲与十二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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斗数发微论》· 宋·明刊本

六亲与十二宫

凶星临诸宫之断
01

杀临三位,定然妻子不和。巨到二宫,必是兄弟无义。

02

刑杀守子宫,子难奉老;诸凶照财帛,聚散无常。

03

羊陀守疾厄,眼目昏盲;火铃到迁移,长途寂寞。

04

尊星列贱位,主人多劳;恶星应八宫,奴仆无助。

05

官禄遇紫府,富而且贵;田宅遇破军,先破后成。

06

福德遇空劫,奔走无力;相貌加刑杀,刑克难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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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语